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昨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同意发布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新标准增加了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8小时浓度限值监测指标。这是我国首次将PM2.5纳入空气质量标准,也是首次由国务院通过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据了解,环保部将在本周举行发布会,公布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亮点1 PM2.5监测纳入新标准 为使环境空气质量评价结果更加接近人民群众切身感受,会议同意发布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新标准增加了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8小时浓度限值监测指标。 至此,从去年秋冬至今备受关注的空气标准无法反映实际污染情况的争议终于在政策层面落地。据悉,与去年11月公布的新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公示内容并无很大变化。这是我国首次将细颗粒物和臭氧纳入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与国际接轨。 据了解,此前罕见的由国务院层面批准的治理大气污染相关的政策,是1998年,那一年北京市为改善首都大气质量采取紧急措施,得到时任总理朱镕基的批示。 亮点2 监测PM2.5明确时间表 会议要求,2012年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开展细颗粒物与臭氧等项目监测,2013年在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和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开展监测,2015年覆盖所有地级以上城市。 这与去年年底,环保部部长周生贤在环保部常务会议上给各地下发的PM2.5监测时间表吻合。 诸多环保人士均用进步及符合实际的词汇来描述这一要求。北京市环保局(微博)巡视员杜少中(微博)表示,一下子在全国范 围内实施PM2.5监测不符合实际,先从直辖市等地开始监测,可以发出很强的信号,也比较现实。 国务院明确各地PM2.5监测时间表 时间 监测范围 2012年 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开展细颗粒物与臭氧等项目监测 2013年 在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和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开展监测 2015年 覆盖所有地级以上城市 PM2.5监测大事记 2011年10月 灰霾引关注 一些大中城市经常出现长时间灰霾天气,引起人们对空气质量的担忧,一个陌生的字符串——PM2.5,开始进入公众视线,并迅速成为社会热点。 11月中旬 标准征意见 环境保护部公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向全社会第二次征求意见,公众普遍赞成将PM2.5和臭氧(8小时浓度)纳入常规空气质量评价。 12月21日 公布监测时间表 环保部部长周生贤在环保大会上公布了各地实施监测PM2.5的时间表。 12月30日 增设PM2.5 环保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修订后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标准增设了PM2.5平均浓度限值和臭氧8小时平均浓度限值。 2012年1月21日 北京首发数据 北京市环保监测中心网站率先对外发布PM2.5研究性监测小时浓度数据,车公庄自动监测站数据,每小时更新一次。之后,多个省份公布监测时间表。 2月29日 国务院通过 国务院常务会议,同意发布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部署加强大气污染综合防治重点工作。 全国十多省份公布监测时间表 今年1月21日起,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微博)网站率先开始对外发布PM2.5研究性监测小时浓度数据。据悉,除北京外,目前,上海、山西、陕西、浙江、湖北、江苏、广东、广西、云南、四川、新疆等10多个省份都公布了监测PM2.5的计划,部分省份已将监测PM2.5列入了政府工作报告。 |